——宁乡检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活动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冬 杨婷) 为确保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活动符合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依法保障,进一步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的透明度和公信力,5月30日,宁乡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依法对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进行专项检察监督,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视察监督工作。

“在这里饮食是否正常?没有受到刑讯逼供吧?”监督中,宁乡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按照《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深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场所,通过实地查看,与执行人员、办案人员座谈,与被监视居住人员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掌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数量、被监视居住人情况和执行情况等信息。
检察官重点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场所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查看监控录像、查阅外出登记资料,了解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障,是否有在非指定监视居住场所进行讯问、体罚虐待被监视居住人等违法行为。
监督过程中,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在检察官的带领下视察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工作全流程,并查看了指居场所的讯问室、监控室和被监视居住人的生活、休息等处。“检察机关主动邀请我们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活动进行视察,不仅体现了对被监视居住人的人性化关怀,有力保障了他们的正当、合法权益,也增强了我们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人民监督员表示。
下一步,宁乡市检察院将在继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的同时,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依法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确保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真正达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目的。
责编:李林俊
来源:湖南法治报









